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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停车设备的管理体制

2018年04月24日

机械式立体车库管理必须明确管理体制和机构,加强有关部门分工协作,规定各自管理权限及职责,并明确相互配合的内容,从而保证统筹分工、协作紧密、管理有序、责任明确。发达国家大多数重视停车管理体制、管理机构的权限及职责分明,法律依据明确。如英国停车管理部门主要由“交通警察”和“当地政府委员会”两个部门负责。有些国家的地方政府设立了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,如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交通部内设立停车管理局,下设业务和执行两处,并限制约束单个处室的职权,了实施停车设备的法制管理。我国香港特区以运输署作为单一停车主管机构,警察部门、环境署和规划署协助运输署工作。

针对我国众多城市的停车设备多大管理现状,有必要创新管理体制,明确主管、协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管理的事权和职责,形成管理和协调机制。综合协调规划、建设、公安交通管理、物价、工商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,成立专门的权威性停车管理机构,对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进行宏观协调和集约化管理。

停车管理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依法行政要求,注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赫尔加强市场监督。停车管理机构应强化政策制定、规划编制、经济协调、市场监管以及公共服务等职能。具体而言,停车管理机构应协助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停车设备规划,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审核公共停车设备、建筑物配建停车设备的规划建设、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,并督促实施;负责公益性停车设备的建设停车市场监督管理;参与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等。停车管理机构不参加停车设备的经营,由“公司”来经营管理停车设备,管理部门只负责停车设备的审核、批准和监督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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